一:高空作业定义与分级:
国家标准GB/T 3608-2008《高处作业分级》规定:“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(含2m)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,都称为高处作业。”在建筑物内作业时,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,即为高处作业;分为一级:2-5M;二级,5-15M;三级,15-30M;四级,30M以上
人生起落,安全保障。
1:安全帽:佩戴的时候检查安全帽是否受过冲击(更换),要系紧帽带再把安全帽戴正,受到外界冲击力的时候才可以有效的减缓冲击力。
2:安全带:使用安全带之前,要检查一下安全带是不是良好,有没有出现断裂的情况再系紧安全带。
3:安全带务必要固定在比较坚固的物体上,这样可以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可以承受一定的重力冲击。
认清规则,安全超于一切。
二、高处作业安全要求
1.从事高处作业的必须办理《高处作业证》,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。
2.《高处作业证》审批人员应赴现场检查确认措施后,方可批证。
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,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。
3、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《高处作业证》,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
施工,否则有权拒绝施工。
4.高处作业人应按照规定穿戴劳保用品,作业前要检查,作业中应正确
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、设备。
5.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,监护人应坚守岗位。
安全来自长期警惕,事故源于瞬间麻痹
三、高处作业注意事项
1、高处作业吊篮除做好日常检查、定期检查保养外,经使用六个月(约1200h)后,必须进行三级保养大修。
2、作业人员安全带的身后余绳最大长度不超过1M
3、升降吊篮时,必须同时扳动所有手板葫芦,使各吊点同步升降,保持吊篮的平衡。
4、遇大雨、大雪、大雾、霜冻或四级(能吹起地面灰尘和纸张,树的小枝摇动)及以上强风时,禁止高处作业。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。
5、吊板作业人员必须为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,且身体检查、安全技术培训考试(由项目部组织)合格后,方可上岗作业。
6、吊板作业者在作业前,严禁喝酒,严禁在高空及吊板上(打闹、开玩笑、投掷物品)。
7、凡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2m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。
8、高空作业人员应防止掉东西,使用的工具、材料应用绳索传递,不得乱扔。
9、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。
10、严禁吊板人员在作业时用绳吊运任何东西。
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人人都要做到
我要安全、要我安全、我会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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